国际收支统计是对涉外经济交易进行全面记录的方法。这些统计数据遵循国际统一标准,并采用“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会计复式记账原则。按照这个原则,每笔涉外交易都需要在借方和贷方同时记录等值的金额。
国际收支统计对不同类型的交易也进行了详细记录。这些类型包括经常账户(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收益和经常转移等)以及金融资产负债相关交易(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和储备资产交易等)。
以货物贸易出口交易为例,当货物出口时,将其记录在“货物贸易”项目的贷方。同时,根据收取货款的情况,也要在国际收支统计的其他项目中记录借方。
例如,如果我国企业出口了价值500美元的货物,但尚未收到货款,那么就会形成出口应收款,这时需要在借方记录为“贸易信贷”(表示资产增加)。
如果出口已收到款项并用于偿还境外关联公司的借款,那么就会在借方记录为“关联企业债务”(表示负债减少)。
如果出口的产品是无偿提供的捐赠品,那么就会在借方记录为“二次收入”。
总体来说,国际收支统计的复式记账原则使得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所有交易都能在实际资源出口/进口、无偿转移、资金来源或运用的两个科目下予以对称、平衡地记录。
实际上,在实践中,平衡表的借方和贷方数据是不可能完全相等的。这主要是因为涉外交易非常复杂,很难按照逐笔交易统计借方和贷方。
因此,各个国家的国际收支统计会将不同来源、不同部门的数据分别放入国际收支不同项目的借方或贷方。
因此,在统计时点、统计口径和货币折算等方面都会存在差异,最终导致平衡表不平衡。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根据国际标准,各国平衡表都设置了“净误差与遗漏”项目,以实现表内的平衡。这样可以弥补统计误差和遗漏所引起的不平衡。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