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最近公布了一系列涉及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的通报,其中包括中储粮淮北直属库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施云静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以及天津市宝坻区粮食购销公司原党总支副书记、经理彭志强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截至今年7月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已发布了90起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通报,彰显了整治该领域系统性腐败的决心。
粮食安全关乎国家和民众的利益,是至关重要的大事。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紧密关注粮食购销的关键环节,将办案作为重要抓手,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手段。吉林省纪委监委逐一核查涉粮问题线索,对之前处置的问题线索进行再次审核、研判,力求查办每一个有价值的疑点和可成案的线索。同时,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方法,重新梳理已结案件,严格挑选出每一个具有潜在问题的案件。
粮食购销领域具有相对封闭性,涉及风险多、人员广泛、监管难度大、敏感程度高等特点。为解决这些难题,安徽省纪委监委探索建立了纪委统筹、审计先行、巡视跟进的“巡纪”联动和“巡审”联动的有效机制,对185家国有粮食企业进行了专项审计,对涉粮业务主管监管部门以及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进行了全面巡视检查,有效化解了风险隐患。
粮食购销领域涉及的资金较多,环节较多,腐败问题容易出现。因此,持续推动监管体制机制的改革,采取标本兼治、综合施治的方法是必要的。针对私企零散代储粮食存在的风险,福建省龙岩市纪委监委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采取国企集中存储模式,完全改变了过去私企零散代储的做法,有效防范和化解了代储风险。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8份,推动制定了150项有关制度规定,堵塞制度漏洞,形成了长效机制,通过制度管权、管粮、管人确保粮食购销的安全。
粮食安全是至关重要的,不仅包括种植和收获,还包括储存和管理。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数字化监管系统,利用技术赋能监督和管理。云南省纪委监委督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积极推进粮库智能化建设,建立了省级粮食行政综合管理平台、智能粮库业务平台和数据中心,实现了粮食应急指挥、远程巡查等功能的全面上线使用,完成了省级平台与国家局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了全省政府储备粮库全部接入省级平台并对接至国家局平台,使库存数据的信息化覆盖率达到100%。
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即惩治、防范、警示相结合。他们推动各相关部门承担起粮食购销安全的责任,同时利用典型案例进行行业教育,发挥警示作用。桂林市纪委监委根据查处的典型案例制作了一系列警示教育片,如《“桂北粮仓”里的“硕鼠”》,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编印典型案例读本、通报典型案件等方式,营造了“不想腐”的氛围。在纪法的震慑和政策的感召下,已有25人主动交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