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实习证明章,无论真伪都涉及违法,卖方或将面临刑事处罚

“求正常运行的化工厂、药厂的章,价格好商量。” “蹲一个教育机构的章,职位不限,在里面扫地的都可以。” “求一个计算机专业的章,有营业执照,第三方最好在本市内。”   最近,记者上某个社交平台时,发现许多在校大学生经常发帖求助,他们询问是否能提供相关专业或机构的公章,并愿意付费使用。   记者进去看看后才发现,这些大学生想通过网络找到能帮助他们代开实习证明的单位或专业“卖家”,使用这些单位公章来应对学校的要求。   随着暑期的到来,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也进入实习的高峰期。 最近,在北京某律师事务所负责行政工作的李萌(化名)就遇到了一件令她哭笑不得的事情。 因为拓展业务的需要,李萌在美团的生活服务类目中将律所挂了上去,希望能吸引更多的客户。 没过几天,她收到了平台发来的提醒:“您有新的客户咨询,请及时查看。” 原以为是一个大客户来了,她赶紧点开App查看信息,结果让她大失所望。 “您好,我是一名大学生,学校要求我们暑假实习,想问问贵所能否给我开一个实习证明的章?”看到这条消息,李萌感到很失望。不过她转念一想,律所正好需要实习生,于是回复对方说如果通过面试,可以接收对方来律所实习,实习结束后会开具实习证明。然而,对方拒绝了这个要求。 “我现在大三,准备考研,如果去实习会影响我的复习进度,您能不能通融一下,直接给我开一个实习证明的章?”李萌觉得有些诧异,果断地告诉对方律所对公章管理非常严格,不允许这样的操作,然后就没有和对方继续沟通。 原本以为这只是个别案例的李萌,将这段经历分享在社交平台上后,却没想到引起了不少在校生的共鸣,甚至有人直接在帖子下方求盖章。 “法学生大三下学期实习的要求真的太过分了,现在每个人都在准备法考和考研,哪有时间去实习?”“学室内设计的学弟表示,专升本盖实习章非常困难,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实习单位。”“即使钱到位了,也不能帮一下这个小忙吗?”……一系列的评论让李萌感到大开眼界,她不禁感叹:“一群大学生都盖不到实习证明章,可我却找不到真正的实习生。” 北京腾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韩擘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大学毕业前,学校通常要求学生进行实习,对实习时间也有一定限制,一些因各种原因没有实习经历的学生便想出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实习证明的方法。 “这种行为无论对学生还是‘卖家’都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更有可能违法犯罪。”韩擘男说,如果学生购买实习证明,不管是真章还是假章,都违反了学校规章制度,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学生可能会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的规定,有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行为的;有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行为的,将被处以10至15日的拘留,并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将被处以5至10日的拘留,并可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至于“卖家”来说,使用真章开具实习证明的行为违反了印章管理制度,也涉嫌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如果‘卖家’以出售实习证明为主营业务,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韩擘男表示。他进一步分析说,如果“卖家”使用假章开具实习证明,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根据刑法第280条的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将被处以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为了杜绝在校生购买实习证明的现象,韩擘男提出建议,各大高校应积极与相关企业对接,为学生设立实习基地,这样既能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又能确保实习的真实性,避免将实习变成形式上的。同时,如果国家建立诚信体系系统,利用大数据整合功能,一旦发现学生或企业存在伪造实习证明等情况,将记录在他们的诚信系统中并公示出来。希望通过以上方法能够避免在校大学生虚假实习、伪造实习证明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