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最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旨在更好地统筹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一流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的优势,更加有力地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为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贡献。
《意见》提出了6个方面的24条政策措施。
第一,提高外资利用质量。
加大对重点领域引进外资的力度,发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带动作用,拓宽吸引外资的渠道,支持外商投资企业的梯度转移,完善外资项目建设推进机制。
第二,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的国民待遇。
确保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支持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确保平等享受支持政策。
第三,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
健全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加大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涉外经贸政策法规的制定。
第四,提高投资运营的便利化水平。
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的停居留政策,探索便利化的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机制,统筹优化涉外商投资企业的执法检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保障。
第五,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加强对外商投资促进资金的保障,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再投资,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家鼓励发展领域的投资。
第六,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
健全引资工作机制,便利境外投资促进工作,拓展外商投资促进渠道,优化外商投资促进评价。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做好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工作。
鼓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出台配套举措,增强政策的协同效应。
商务部要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指导和协调,做好政策的宣介工作,及时落实政策措施,为外国投资者打造更加优化的投资环境,有效提振外商投资的信心。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