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税务总局推出了一系列新的税收服务政策,以减轻企业办税费用的负担。
《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是税务总局于8月6日公开发布的文件,其中包含了28条具体的税收服务措施,分为强化政策落实、便利税费办理、改进诉求响应、深化跨境服务、优化执法方式五大方面,以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
这是税务总局今年已经推出的第五批便民办税缴费服务措施,总共推出了81条措施。而这次的28条措施是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聚焦于民营经济。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青指出,这次28条措施最大的特点是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了一些专门的政策措施。这些措施可以为民营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政策服务,针对性强,服务力度大,对于方便民营经济实体依法纳税和健康发展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具体措施包括制定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的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及相关指引;完善税费政策的精准推送机制,制定并试行《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工作规范》,更好地实现“政策找人”,确保政策可以快速到位等。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通过28条措施,税务总局不仅帮助民营企业整理了税费政策优惠清单及相关指引,还结合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效果,建立了政策精准推送机制,从“人找政策”转为“政策找人”,帮助民营企业更好地了解政策,及时适用政策,并且尽快享受政策红利。
当前,民营企业仍面临许多困难,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占据了民营经济的主要部分。为了稳定市场预期并提供更多支持,最近国务院部署了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10项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并将这些政策优化延续至2027年底。
举例来说,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0万元。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并对适用3%征收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项目减按1%预缴等。
在这批新政策出台后,税务总局制定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清单,并对共性问题进行统一回应,推动政策主动服务民企,无疑有利于民企更好地享受相关税费政策优惠。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表示,上述28条措施的重点是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为民营经济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这些措施主要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涉税涉费方面的特点和问题。
例如,进一步推进跨省迁移办理、区域间统一税务执法、首违不罚、欠税处理等。此外,《通知》明确要加快制定区域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促进区域间税收执法的协同。对于符合条件并确实有困难的民营企业欠税问题,税务机关会指导其制定还欠税款的计划,对按计划缴纳税款的企业暂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这体现了税务部门在优化执法方式方面的温度,朱青表示。
李旭红表示,这28条措施从纳税人数字身份证明、数字化发票到增值税等多个税种的预填报,以及“银税互动”等措施,都将实实在在地帮助民营企业减轻了办税负担,使他们能够更专注地经营和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例如,《通知》提到要持续优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申报预填服务,在具备数据条件的地区创新环境保护税的纳税申报方式,探索智能预填,缩短申报时间。此外,还采取了调阅复用措施,减少对于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等11项证明材料的重复报送,从而减轻办税缴费的负担。
此外,该《通知》还改进了诉求响应机制。税务总局和各省税务局建立了民营企业直联点,常态化进行民营企业走访座谈,梳理中小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并研究务实有效的解决措施,及时对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理诉求做出响应。
李旭红指出,这可以帮助民营企业第一时间解决困难,化解风险,直接提高企业的经营效能,进一步降低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