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最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该意见要求我们更好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创造一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我国庞大的市场优势,更有力度和效果地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为推进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出贡献。
《意见》提出了6个方面和24条政策措施。
第一,提高外资利用的质量。
加大对重点领域引进外资的力度,发挥服务业扩大开放的综合试点示范引领作用,拓宽吸引外资的渠道,支持外商投资企业的梯度转移,完善外资项目的推进机制。
第二,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的国民待遇。
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支持外商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确保平等享受支持政策。
第三,持续加强外商投资的保护。
健全外商投资的权益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加大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涉外经贸政策法规的制定。
第四,提高投资运营的便利化水平。
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的停居留政策,探索便利化的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机制,统筹优化涉外商投资企业的执法检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保障。
第五,加大财税的支持力度。
加强外商投资的促进资金保障,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再投资,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家鼓励发展领域的投资。
第六,完善外商投资的促进方式。
健全引资工作机制,便利境外投资促进工作,拓展外商投资促进渠道,优化外商投资促进的评价。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做好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和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工作。
鼓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增强政策的协同效应。
商务部要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指导和协调,做好政策宣传,及时落实政策措施,为外国投资者创造更加优化的投资环境,有效提振外商投资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