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受灾群众的生活,打赢防汛救灾和恢复重建的战斗,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份公告,针对受灾情况影响的企业和缴存职工提出了阶段性的支持措施。
首先,对于受灾情况影响较大且急需大额资金支出的缴存职工,可以全额提取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以应对暂时的生活困难。
其次,对于受灾情况影响的缴存职工,在灾情发生后自己的住房暂时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情况下,需要租赁住房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每月提取限额为实际月租金,不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限制,也不受本人及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的限制,同时也不受月缴存额的限制。
对于受灾情况影响的缴存职工、一线抢险队员、水务工作者和基层干部,如果无法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不会被逾期处理,不收取罚息,并且不会将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同时,他们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
对于受灾情况影响,无法按照之前确定缴存比例缴存的单位,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自主调整缴存比例,最低可调整至5%。对于调整缴存比例后仍有困难的单位,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提交补缴承诺和补缴计划,并在到期后进行补缴。在补缴期间,单位下属的职工仍可以正常申请提取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不会受到断缴的影响。
最后,这些阶段性的支持措施将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这些措施的出台将有效帮助受灾情况影响的企业和缴存职工度过难关,确保受灾群众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