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资产因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而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北部资产利用高某波的职务便利进行项目合作,并向其支付了 "顾问费",并给予了高某波回扣。此外,北部资产与其他公司合资设立了天治北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中包括了北部资产代高某波出资购买股权的500万元。这些违法行为导致北部资产被撤销了其业务资格。
王醒作为北部资产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也被处以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此外,他还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和逮捕。
北部资产还存在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文件、资料时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北部资产向证监局报送的《北部资产有限公司自查报告》中没有如实报告代高某波持有天治北部股权以及公司被提起公诉的情况。此外,北部资产编制的财务报表中也包含虚假陈述,例如对天治北部初始投资成本的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这些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情节严重。
根据证监会的决定,对于北部资产以提供股权代持便利的方式向公职人员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北部资产被处以警告,而王醒则被处以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同时,北部资产的业务资格被撤销。王醒还被证监会采取了终身市场禁入措施,期间他不得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在其他机构担任相关职务。
根据证监会的决定,北部资产和王醒的陈述申辩意见均未被采纳。证监会认为北部资产存在为高某波提供股权代持便利的行为,而北部资产和王醒的申辩意见不能推翻这一事实。此外,北部资产的报送文件和资料存在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节严重。证监会认为量罚决定合理,并根据相关法规对北部资产和王醒做出了相应的处罚。
综上所述,北部资产和王醒因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受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这一决定包括对北部资产的警告处罚、罚款和撤销业务资格,并对王醒采取了警告处罚和终身市场禁入措施。这些处罚决定是根据相关法规和证据作出的,旨在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