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医药反腐力度。根据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1日,最近三周内,至少有20个省份的监管部门和纪委监委就反腐问题发声,要求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
根据各地监管部门发布的新闻稿,部分省份的整治行动是由药监部门牵头发起,也有多个部门联合参与的行动,而不少省份的相关整治行动还得到了纪检监察部门的配合。
据不完全统计,山东、天津、江苏、新疆和江西等省份的药监部门近期都召开了相关会议。例如,据“江苏药品监管”公众号8月8日发布的消息,江苏省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药品安全巩固提升和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推进会在连云港召开。会议指出,要集中整治药品领域的腐败问题,对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同时,还要推动制定后续改进措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广东、海南和上海等地的卫健委发布了相关消息。例如,海南省在7月25日召开了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会议强调,对突破行业底线、问题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涉嫌违纪违法人员,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处理。对一般问题线索,根据管辖权限由主管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对重大问题和典型案例要重点督办或提级管理。
上海市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药监局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上海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在2023年10月31日前按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重点围绕高值耗材、整治“红包”、回扣、医德医风教育等三个专项行动内容,开展行风建设工作的自查自纠。这与中央层面的部署一脉相承。在此之前的7月21日,国家卫健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了为期一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进一步形成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不少纪委监委也参与了医药领域的反腐行动。7月28日,纪检监察机关在北京召开了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会议指出,要加大执纪执法力度,紧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医药领域腐败案件,形成声势和震慑。贵州、天津、西藏、山东、陕西、山西、云南、黑龙江和湖北等省份的纪检监察部门都已发布消息,表明将配合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例如,贵州省纪委监委在8月8日召开了全省配合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视频会议,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强调,要强化震慑纠治并举,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人员,深挖彻查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和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问题,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惩治一批腐败分子,形成强大的声势和震慑。
值得关注的是,内蒙古、四川、云南、重庆、北京、海南、山西和福建等八个地方还公布了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期间的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