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32,718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0041%。该限售股将于2023年8月8日上市流通。

首先,我们来回顾一下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1号),本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9,569,717股。随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下(深证上〔2022〕48号),本行于2022年1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本行总股本为5,126,127,451股。发行后,总股本增至5,695,697,16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126,127,45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69,569,717股。目前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927,557,269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本行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但未办理股权托管确权手续的股份,总计232,718股。这些限售股已由原松青等23个股东完成确权,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该部分限售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0041%,锁定期为自本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的12个月。这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8月8日上市流通。

截至目前,本行股份总额未发生变动,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根据本行在2021年12月14日和2022年1月14日发布的公告,在本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的一年内,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得进行股份转让。除此之外,这些股东没有做出其他承诺。截至本公告日,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没有违反上述规定和承诺。

持有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的股东没有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时本行也没有为这些股东提供违规担保。

本次限售股份将于2023年8月8日上市流通。这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32,718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0041%,占本行无限售条件股份的0.0084%。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3人,均为自然人股东。

最后,保荐机构对本行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事项表示无异议。他们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股东限售承诺。同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他们出具核查意见时,本行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上市股份流通提示公告

以上是本行董事会于2023年8月4日的公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