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中共中央、国务院最近发布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指出了一系列限制和要求,旨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防止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其中涉及到的一些政策和措施是为了消除准入壁垒,防止经营者获取特许经营权而不经过公平竞争的过程,以及杜绝选择性执法和企业自证清白式的监管。此外,该意见还明确要求法律对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根据这个文件,对于设定准入障碍的情况,不允许以备案、注册等方式进行,并创造任何变相的设置,以防止正常的市场竞争。这是为了确保所有经营者都能够公平地参与竞争,减少不正当手段的使用,并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不得”规定

另外,在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方面,要依法进行,不得通过其他手段绕过公平竞争。这意味着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所有有资格的经营者平等对待,不得偏袒或歧视。

为了保证监管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透明,政府要杜绝选择性执法的情况发生。这意味着所有企业都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有例外或特殊待遇。同时,政府也不能要求企业自证清白,而应该通过合法的手段进行监管和核查。

此外,该文件还特别提到了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的问题。对于这种行为,政府将严厉打击,并依法追究责任。这是为了保护企业和市场的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综上所述,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这份意见对于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和壮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消除准入壁垒、保障公平竞争、杜绝选择性执法和勒索行为,政府将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并进一步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这也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