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在面临业绩压力的情况下,正在寻求担任“裁判员”的新角色。
在很多基金产品的业绩频频跑输甚至大幅亏损的背景下,变更基金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现象今年以来显著增加。尽管一些基金公司的官方说辞强调变更比较基准是为了更好地反映基金产品的实际持仓,但实际上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产品跑赢业绩基准或更真实地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一些公募基金在“增强”某些弱势行业指数的业绩基准后,大幅减仓相关行业。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心态越来越明显。
例如,上海一家中型公募基金宣布变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以及修订基金合同。原来的业绩比较基准强调了沪深300指数,新的比较基准则强化了港股市场。该基金公司解释称,变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为了更好地反映基金的投资策略和科学合理地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
另外,北京一家超大型公募基金宣布旗下一只FOF基金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9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10%。这只基金原本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这些变更比较基准的公募基金产品几乎都存在业绩压力。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官方说辞是能够更好地反映基金的持仓,但是否存在“耍滑头”的疑问。有观点认为,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往往发生在业绩压力之际,这本身就令该类现象的合理性存疑。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在业绩压力之际规避风格漂移并非一些变更业绩基准的产品的核心目的,而是在业绩不利之际下调业绩基准的考虑。
然而,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有可能规避基金风格漂移。例如,一只沪港深基金在高盈利时期几乎全押港股,但其业绩比较基准依然将沪深300和恒生港股指数平衡对待。然而,在连续三年出现亏损且净值下滑的情况下,该基金突然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弱化沪深300的同时强化恒生港股指数。这种做法或许是在业绩压力下规避基金风格漂移。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另一个目的是帮助基金产品跑赢业绩基准。例如,一个公募旗下的QDII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