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7月21日报道,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的重点内容,在超大特大城市要加大对城中村改造政策的支持,积极创新改造模式,并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的参与。这一政策对于低迷的房地产行业具有指导作用,为其指明了新的方向。未来,7个超大城市和14个特大城市可能成为推动房地产市场复苏和经济增长的新蓝海。

会议指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拓展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此过程中,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原则,优先改造需求紧迫、存在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的城中村,一项一项地推进,做到把事情办好、把事务办实。此外,还要坚持城市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实施,科学制定改造规划,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协调处理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并将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起来。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对城中村改造政策的支持,积极创新改造模式,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发展各种新业态,实现可持续运营。

超大特大城市由于人口众多,各类要素聚集程度高。这使得它们在提高供给质量、拉动有效需求方面具备优势。由于这些城市早期建设,许多城中村亟需更新改造。随着政策的力度加大,今年的城中村改造将在稳定投资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新冠疫情下国家常务会议呼吁超大特大城市承担更大责任,房地产行业能否蓬勃发展?

城中村改造对于消除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和交通安全等重大安全隐患有帮助。此外,它还增加了公共服务供给,提升了城中村的居住环境质量。同时,它也有助于实施国家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帮助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因此,城中村改造被认为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