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将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期货业务细则(征求意见稿)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
我们热烈欢迎市场各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相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郑州商品交易所,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8日。
联系人:张沛,电话:0371-65612181,电子邮件:zhangpei@czce.com.cn; 联系人:吴昊远,电话:0371-65612882,电子邮件:hywu@czce.com.cn; 传真:0371-65613068。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