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居民对合理住房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成都市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根据该通知,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将继续实施住房限购政策,并统一为一个限购区域。

成都市其他区域将不再进行购房资格审核。

在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面积大于144平方米(不含144平方米)的住房将不再进行购房资格审核,以更好地满足居民改善住房需求。

在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面积小于等于144平方米的住房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居民家庭成员具有限购区域的户籍,或者户籍不在限购区域但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二是新购房后,本地户籍的两人及以上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总套数不超过3套,本地户籍的单身居民家庭和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总套数不超过2套。

此外,二孩居民家庭的住房总套数可以增加1套,三孩及以上居民家庭的住房总套数可以增加2套。

该通知还明确规定,个人转让住房的增值税征免年限统一调整为2年,并且不再执行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的发布机制。

同时,加大全过程的监督监管力度,督促开发企业、商业银行和购房人将预售资金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确保监管额度内的资金专款专用于工程建设,鼓励购房人参与监督,以确保商品房的竣工和交付。

该通知将于2023年9月26日正式实施。

(新华社 李倩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