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研究决定,2023年9月26日08:30,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和联网的各省级粮食交易中心将组织开展最低收购价稻谷竞价交易。请交易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www.grainmarket.com.cn)的"用户中心"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在专场列表中选择"国家政策性粮油竞价销售"参与交易。

现公告如下事项:

一、交易安排:销售价格等级差为40元/吨。本交易安排为预公告,实际销售数量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发布的交易清单为准。

二、交易资金保证金为110元/吨,其中履约保证金为100元/吨,交易保证金为10元/吨。

买方预交的保证金经过扣除手续费后可转作货款。

稻谷竞价销售交易公告:最低收购价于9月26日公布

本次交易活动由买卖双方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进行市场化交易。参与交易的会员应关注市场价格波动,理性参与竞拍。会员需要在交易日的前1-2个工作日(16点前)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汇入保证金,以确保有足够的保证金进行交易。汇款时必须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资金将无法及时到账。汇款完成后,会员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原国储中心"查询资金到账情况。为确保交易活动顺利进行,会员应在确认资金到账后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用户中心",在"我的资金->旧系统资金调入"中将资金调入新系统,以确保新系统的国储板块有足够的保证金进行交易。成交后,买方需要及时汇入货款,并再次将资金调入新系统,以确保新系统的国储板块有足够的货款进行合同交割。如果遇到问题,可以致电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或注册地省级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收款单位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账号:35150188000132701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20399990010100000284441 3、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1000000010120100776238 4、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门支行,账号:32230188000888888

三、交易资格:买方企业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并履行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的义务。国家临时存储粮食和最低收购价粮食储存库点禁止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储存的粮食(包括与承贷库和实际储存库点为同一法人、隶属于同一上级单位或存在股权关系等情况)。中央储备粮直属库(企业)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竞买,也不得安排其监管的地方承储库点之间相互购买。买方企业不得违规借用其他企业资质参与竞买,也不得代其他企业违规竞买。

四、交易方式:本次交易活动采用网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委托标的按照交易节次依次交易。建议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参与交易,也可以就近到省级粮食交易中心现场交易。

五、质量和样品检查:具体粮食质量指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水分、杂质等与规定有差异的情况,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执行。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必须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开具《竞价销售粮油看样单》,提前实地查看粮食的实物质量、路况和出库条件等,并自主决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卖方承储库点应如实告知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实际承储库点周边的道路状况和车辆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