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以及相关企业:

吉林将建立新增的省级煤炭储备基地

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应急电煤储备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工信办联〔2022〕16号)和《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遴选省级储煤基地的通知》(吉工信资源〔2023〕87号)的要求,经过各市(州)工信局的推荐、专家组的现场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我们确认将吉林东北热力有限公司、长春市良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吉林省天发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列为2023年新增的省级煤炭储备基地。

作为被确认的“省级煤炭储备基地”,各企业应采取市场化、法制化的经营方式,并根据所在地的规划、环保和安全要求,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高保障能力,严格执行省应急电煤储备管理规定,确保发挥省级煤炭储备基地在应急保障方面的作用。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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