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联合云南省能源局发布了一份名为《关于对河兴煤矿等42个煤矿“一矿一策”开展突出危险性鉴定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旨在推动全省邻突煤矿的精准风险评估和瓦斯灾害设防水平的提升。

针对全省42处邻突煤矿存在的问题,例如瓦斯等级定性不准确、煤矿不愿意或不敢承认存在突出危险性等,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与云南省能源局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分片区深入调研,并邀请瓦斯治理专家团队逐矿上门进行风险评估,与州县政府、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一起协商制定了《“一矿一策”突出危险性鉴定等分类处置意见》,对42处煤矿进行了分类处置。

云南42处邻近突出地质问题的煤矿:现状和未来

首先是“认定一批”,即具备开采同一煤层达到相邻矿井始突深度、矿井开采的煤层实际发生突出预兆或突出危险性指标达到或超过临界值等条件之一的煤矿。名单上有河兴、东兴、鑫衢、欣欣、朱家湾、长岭一号井等6处煤矿。这些煤矿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向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上报,及时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技术规范和政策规定。

其次是“鉴定一批”,即具备煤层已出现必须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相关情况或认为煤层发生瓦斯突出的风险较高等条件之一的煤矿。名单上有龙陇、张家院、丹烁、雄硐、法着煤矿岔沟井、羊场煤矿得马矿井、田坝镇海子、平顶山、大顺、柳林、鸿丰、向家沟、狮子山、书桌、金鑫、雄达、云发、戛达、兴路、大普安、舍迫等21处煤矿。对于这些煤矿,必须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并根据生产状态和煤矿现状来确定鉴定的完成时限。

再次是“论证一批”,即煤层未出现必须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相关情况,但综合分析其他条件后认为仍然存在一定的瓦斯突出事故风险的煤矿。名单上有宏发、色水、团结、刘家坡、阿形、补木戛煤矿二号井、祥兴、小团山、顺鸿、飞龙马、恒达、舍乌、洒居等13处煤矿。对于这些煤矿,必须委托具备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资质单位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和论证,并按照规定时间完成。

最后是“缓定一批”,即煤矿目前处于停产、停建阶段且不存在当前灾害风险,实际上无法进行有关参数测定和突出鉴定工作的煤矿。名单上有五一、宣威东山镇海子等2处煤矿。对于这些煤矿,则暂时不进行定性相关工作。

通知要求,在执行过程中,要明确责任、内容、时限、管控措施和结果公示,并实施项目化和清单化管理,确保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同时,还要加强对中介机构进行监督和抽查核查,严厉打击煤矿的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因瓦斯治理不到位导致瓦斯超限报警的问题。根据鉴定结果,加强督促帮扶,指导企业提高瓦斯设防等级,落实瓦斯治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