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国际(00656.HK)发布公告称,复星高科、复星产投及复星工发(以下统称“卖方”)已签订框架协议、前次股权转让协议及新股权转让协议,以出售其所持有的南京南钢60%的股权,并涉及沙钢诉讼及沙钢诉讼II等事项。
据悉,于2023年3月27日,沙钢集团作为原告向上海二中院提起民事诉讼(即沙钢诉讼),要求复星产投作为被告将其持有的南京南钢11%的股权进行质押,并对该股权进行冻结。
而在2023年8月28日,复星产投收到了编号为“(2023)沪02民初34号”的《民事裁定书》,根据该裁定书,沙钢集团于2023年8月15日向上海二中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经上海二中院的裁定,允许沙钢集团撤诉,相关诉讼费用由沙钢集团承担。
随后,复星产投所持有的股权将根据法律程序解除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