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应急管理厅于2022年发布的《关于开展煤矿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示范矿井建设的通知》(陕应急〔2022〕106号),经过企业申请,我厅组织专家与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一同对通过各市初步验证的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矿井进行了现场验收,并现在特此公示陕西陕煤黄陵矿业有限公司一号煤矿等10处已通过验收并无异议的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示范矿井名单。

对于陕西陕煤黄陵矿业有限公司一号煤矿等10处矿井的建设示范,经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结果显示这些矿井在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方面具备了一定水平和可行性。这些矿井的建设示范将为全省范围内的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借鉴和参考。

建设示范矿井的目的是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高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减少矿难事故发生率,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劳动权益。通过示范矿井的实施,可以加强煤矿企业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陕西示范煤矿的双重预防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示范矿井的建设要求矿山企业按照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在设备设施、技术措施、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等方面做到完备。同时,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设示范矿井还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

为了确保示范矿井的有效运行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相关部门将定期对示范矿井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同时,示范矿井也要定期开展自查自评,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并进行整改和改进措施。监督评估的目的是确保示范矿井的安全状况持续改善,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和目标。

通过建设示范矿井,将有效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提升整个煤矿行业的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同时,示范矿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可以为其他煤矿企业提供参考和借鉴,推动整个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相信在全省各级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目标,为保障矿工的安全和健康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