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GX导读: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版)》和《广东大鹏公司进口液化天然气门站和用户销售价格作价办法》等规定,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核定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第十八合同年价格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函〔2023〕872号 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市发展改革局(委),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第十八合同年价格通知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版)》和《广东大鹏公司进口液化天然气门站和用户销售价格作价办法》(粤价〔2006〕225号)等规定,现就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大鹏公司”)一期合同气第十八合同年价格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广东大鹏公司进口液化天然气含税基准落地价核定为27.5318元/吉焦,具体落地价由供需双方以基准落地价为基础,在上下8%的幅度内按《天然气销售合同》确定。

二、根据企业运营情况,核定第十八合同年省内配套项目用户含税容量费和气量费标准如下:

(以下为具体标准内容,保留原文)

三、为便于核算天然气配套项目用户的定价成本,现按各用户第十八合同年供应量和每吉焦折算24.1063立方米天然气计算的门站含税参考价格公布如下:

(以下为具体价格列表,保留原文)

四、第十八合同年天然气门站价格的执行期限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