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消息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要求,对"我乐家居"的大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违规减持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迅速查明了违法事实。为了严厉追究他们的行政法律责任,证监会已向相关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违反规定减持股票,破坏了市场诚信基础,扰乱了正常交易秩序,损害了广大中小股民的利益,一直以来都是证监会监管执法的重点。
近期,证监会进一步规范了股份减持行为,引导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共同维护健康的市场生态。
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无视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公然违规减持本公司股票,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惩。
经调查,2021年,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二级市场买入"我乐家居"股票达到5%时,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被证监会发出了警示函。
在此次违规减持发生前,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我乐家居"股票2244万余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1%。
在2023年9月5日至9月6日,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上述股票全部减持,没有在减持比例达到5%时依法停止交易,因此违规成交金额达1.07亿元,违法所得为1653万元。
证监会拟依法没收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违法所得,并从严处以3295万元罚款。
持股超过5%的股东是上市公司重要的股东,对公司负有特殊责任,是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运作的"关键少数"。
新《证券法》进一步加强了对股东减持行为的规范,其中规定了买入卖出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特别义务。
证监会希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相关高管等市场主体以此案为警示,时刻保持警醒,深刻吸取教训,忠实履行信义义务,强化诚信契约精神,增强守法合规意识,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以及相关监管规则要求规范减持股票。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坚决贯彻党中央"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决策部署,加紧完善关于减持股份的法规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违规减持行为的打击力度,迅速查处、严厉处罚,一经发现就立案查处,让那些敢于违法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付出沉重的代价。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张典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