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最新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针对赖登练操纵力盛运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盛赛车)股票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和审理。调查发现,在2020年1月3日至12月24日期间,赖登练利用其控制的账户组,通过连续交易或在自己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操纵、影响了"力盛赛车"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在操纵期间,赖登练控制了包括"上海翎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速赢翎巧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共计75个证券账户进行交易,这些账户之间存在IP和MAC关联,部分账户与赖登练还签署了协议。资金来源于账户配资资金和自有资金,交易决策和盈亏都由赖登练本人负责。
赖登练利用账户组的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在自己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连续交易,或者通过交易操纵了"力盛赛车"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在237个交易日内,赖登练控制的账户组持股比例日均值达到11.35%,在10%以上的交易日占比达到60.34%。其中,在2020年12月16日,账户组持股比例达到最高值20.91%。
赖登练在操纵"力盛赛车"时采取了"建仓、拉抬、出货"的三个阶段操作。在操纵期间,账户组在107个交易日内进行了自己控制的账户之间的对倒交易,占交易天数的45.15%,其中有52个交易日,对倒交易的股票数量占市场成交量超过10%,15个交易日超过20%,6个交易日超过30%。
根据证监会的计算,赖登练控制的账户组亏损了50745848.29元。证监会认为,赖登练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赖登练及其代理人提出了三方面的申辩意见,希望减轻行政处罚。首先,他们认为赖登练的主观恶意较小,交易方式简单,并未与他人合谋炒作股价。其次,赖登练在操纵期间积极与投资人和解和赔偿,并在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第三,赖登练目前的经济能力和家庭情况难以承担高额罚款。
然而,证监会认为赖登练的申辩理由不成立。首先,他在操纵行为中控制了多个证券账户,动用了巨额资金,操纵行为持续时间长,情节严重,表明其具有明显的操纵股价的主观故意。其次,赖登练操纵行为所产生的民事纠纷与本案涉及的操纵市场行为并无关联。最后,尽管赖登练在一定程度上配合了调查,但其积极赔付配资人的行为并未有效消除或减轻操纵"力盛赛车"所带来的危害后果。
综上,证监会决定根据赖登练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对其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处以50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