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深交所针对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士康)的2023年半年报发出了一份问询函。这份问询函是针对中国证券报之前刊发的两篇文章《奥士康母子公司间76亿元非经营性往来转账疑问重重》和《五问奥士康“另类”股权激励》中提出的问题而来的,深交所要求奥士康给出解释。
针对中国证券报刊发的关于奥士康与惠州奥士康间巨额非经营性往来的问题,《关于对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报的问询函》要求奥士康解释往来资金的形成时间、账龄、偿付安排、是否按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结合惠州奥士康的业务开展情况、往来资金的最终流向和用途等,说明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原因和合理性。
针对中国证券报刊发的关于奥士康的“另类”股权激励的问题,《关于对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报的问询函》要求奥士康解释广东喜珍在短期内净资产增值的原因和具体情况,以及相关交易定价的合理性。此外,深交所还要求奥士康说明报告期内广东喜珍净资产和净利润增幅较大的原因,是否放弃增资交易的优先认购权,以及放弃优先认购权是否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深交所还要求奥士康解释肇庆佐安是否已完成向广东喜珍的实缴出资,如果没有的话,要进一步说明广东喜珍的利润分配安排,以及肇庆佐安是否存在尚未实缴出资即享受利润分配的情况,并说明相关人员的实缴出资计划和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利用广东喜珍的分红款冲抵或缴纳出资的可能。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奥士康解释公司国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和合理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布局、主要产品市场情况等,提供相关数据,如重要合同、海关数据、出口退税和出库单等,以证明公司国外销售的真实性。
根据中国证券报之前刊发的《五问奥士康“另类”股权激励》的报道,奥士康曾于3月15日发布了一份“另类”股权激励计划,该计划涉及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喜珍的增资,并通过肇庆佐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股权激励平台向广东喜珍增资。根据奥士康的半年报,广东喜珍已从奥士康全资子公司变成控股子公司,这意味着该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从中小股东权益是否受到实质性侵害的角度来看,奥士康这一“另类”的股权激励方案存在定价是否公允、利润分配约定、是否用分红冲抵出资、是否为虚假股权激励真股权交易、是否侵害了中小股东权益等五大疑问。
此外,中国证券报也曾报道了奥士康与惠州奥士康间发生的76.14亿元巨额非经营性往来转账。然而,奥士康从未公开披露具体时间、往来原因、资金流向和用途,以及资金安全等与惠州奥士康之间巨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有关的数据。因此,这些巨额非经营性往来转账的合理性仍存在疑问。
以上是深交所在问询函中针对奥士康半年报所提出的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到财务数据、往来资金、股权激励等多个方面。奥士康需要尽快回复并解释这些问题,以便深交所对其进行后续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