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和所有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且对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出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39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第一轮问询问题。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配售股份相关文件审核问询函回复及申请文件更新公告

公司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一同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了问询函中的问题,并对配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根据上交所进一步的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更新了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配股说明书(申报稿)》《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的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的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才能够实施。

上述事项最终能否获得以及何时获得上交所的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