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董事会全体成员郑重承诺,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送的申请文件,该公司计划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进行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收到深交所关于该申请文件的受理通知,并在2023年6月15日发布的公告《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中详细说明了具体内容。
然而,公司在2023年8月31日收到深交所的通知,称公司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进行补充提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公司的本次重组进行了中止审核。
原因如下:公司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审计报告财务数据的基准日为2023年2月28日,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文件所引用的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的有效期为基准日后6个月内,也就是说相关财务资料的有效期截止日为2023年8月31日。
由于公司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进行补充提交,深交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中止了对公司本次重组的审核。
中止审核对公司本次重组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并全力协调各中介机构,确保完成加期审计等相关工作,并尽快更新财务数据并申请恢复审核。
公司本次重组事项需要经过深交所的审核,并且需要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同意注册才能实施。
该审核是否能够通过,以及最终审核通过并获得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会根据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