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控股股东陈学敏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岩代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5.22%,其中质押的比例为5.89%。 2. 公司控股股东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5.54%,其中质押的比例为25.26%,其中有32,148,795股作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质押。 3. 公司收到了岩代投资关于质押展期和补充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 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 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 质押展期和补充质押没有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担保或保障。 4.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股份情况如下: - 注: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2023年8月31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质押展期及补充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并没有未来半年或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2. 岩代投资没有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但有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6%,对应融资余额为5,000万元。 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岩代投资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将采取措施应对质押股份的平仓风险。 4.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或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和补充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和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 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和补充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股权结构和日常管理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控股股东陈学敏先生没有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份质押情况和质押风险,并按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