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于9月1日发布了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和管理的通知,目的是完善程序化交易的报告和管理制度。这两个通知将于10月9日起同步实施。
业内人士认为,交易所此举是为了深化制度创新,提高市场透明度,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新规的要点如下: 1. 沪深交易所将对每秒申报速率超过300笔或单日最高申报笔数超过20000笔的程序化交易投资者进行重点监控。 2. 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将扩展至股票、基金等交易品种。 3. 未报告的投资者将不得进行程序化交易。
近年来,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金融创新的发展,程序化交易已成为国内证券市场投资者的重要交易方式之一。虽然程序化交易在提升交易效率和增强市场流动性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但在特定市场环境下,也可能加剧市场波动。
根据新的《证券法》,程序化交易投资者被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报告,以确保不影响交易所系统的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沪深交易所表示,制定这两个通知的目的是为了建立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和相应的监管安排。通过摸清程序化交易底数,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的监管经验,防范潜在风险,明确将异常交易、高频交易以及大量参与的多只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明显异常期间的程序化交易作为重点监控的事项。然而,并未针对程序化交易新增异常交易行为类型,也未对符合当前业务规则的程序化交易模式进行禁止。
报告通知明确了程序化交易报告的具体要求,包括报告主体、报告方式和时限要求、报告信息等。报告主体包括会员客户、从事自营、做市交易或资产管理等业务的会员、基金管理公司、保险机构等其他使用交易所交易单元进行交易的投资者,以及沪深交易所认定的其他程序化交易投资者。会员客户需要向接受其交易委托的会员报告,并在收到客户报告信息后及时确认并在五个交易日内向沪深交易所报告。其他使用交易单元的机构在首次开展股票程序化交易前也需要向沪深交易所报告。报告信息包括账户基本信息、账户资金信息、交易信息和交易软件信息等。
管理通知主要是加强程序化交易的管理工作,与报告通知一起组成程序化交易监管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该通知要求会员加强自身及其客户的程序化交易行为管理,对可能影响交易系统安全或正常交易秩序的客户,会员可以采取拒绝其程序化交易委托、撤销相关申报等措施。此外,通知列举了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重点监控事项,包括可能影响交易价格、交易量或交易系统安全的异常交易行为、每秒申报速率达到300笔以上或单日最高申报笔数达到20000笔以上的交易行为、多只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明显异常且期间有大量程序化交易参与的情况,以及交易所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事项。通知还明确了对高频交易的差异化管理要求,包括调整异常交易认定标准和增加程序化交易报告内容等。
沪深交易所将定期开展数据筛查和报告信息比对,并对报告信息不完备、与交易行为不一致或存在其他未按规定报告的情况进行督促提醒,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对于未履行报告义务、未按规定报告信息或会员未履行报告管理职责的情况,将依据自律规则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对于在沪深两市基金、存托凭证市场上进行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参照履行报告义务。
沪深交易所强调,下一步将持续加强相关监管安排的基础性制度建设,确保市场各参与主体严格遵守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和监管安排,加强市场交易行为的监测和监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良性健康的市场秩序和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