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交所)宣布设立两周年之际,证监会发布了《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的发布对于引领北交所高质量创新和稳健发展,以及更好发挥其作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意见》强调了要坚持将北交所打造成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的大局观和系统思维,并提出要切实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将市场功能与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等紧密结合起来,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这不仅展现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大市场视野,也突显了北交所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独特地位。
《意见》提出,经过3到5年的努力,要实现差异化制度安排更加完善,初步构建新三板层层递进、上下联动、头部反哺、底层助推的格局,进一步提升北交所作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的效果。再用5到10年的时间,将北交所打造成具有品牌吸引力和市场影响力的交易所,带动新三板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蓬勃发展的孵化地、示范地和集聚地。
《意见》所明确的中长期目标不仅为北交所自身发展指明了方向,还为新三板作为北交所预备板的联动发展规划了光明路径。
《意见》中明确了一系列战略举措,旨在全力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在改善新增上市公司结构方面,要根据质优、量适、步稳的要求,统筹包容性和精准性要求,推动具有品牌效应的企业上市,使北交所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重要平台。
在优化发行上市制度安排方面,要允许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在北交所上市,无需经过新三板“预科阶段的学习”,提升优质中小企业到北交所上市的便捷性。同时,要充分发挥新三板的监管优势和培育功能,优化申报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备案要求和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执行标准,探索建立快速升级至北交所的制度安排,更好发挥新三板对北交所预备上市公司的培育作用。通过“直通车”和“接力车”的双轨运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进入公开资本市场的门槛将降低,通道将更加宽广和快捷。
在改进和完善交易机制方面,《意见》提出要进一步研究特色交易机制,促进市场保持合理流动性水平。扩大做市商队伍,允许符合条件的新三板做市商参与北交所做市业务,并丰富做市商库存股来源。这样的举措将有助于提升做市交易的有效性,进一步活跃和稳定北交所的股票交易。
在加强多层次市场互联互通方面,《意见》提出要稳妥有序推进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建立和完善有序转板制度,有利于发挥各板块市场功能,为优质企业提供多元的发展路径和上市地选择,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同时,推动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市场联动发展,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在措施的具体落实上,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例如,可以考虑允许股权和创投基金管理机构参与北交所做市,因为相比证券公司,这些机构在发现和投资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价值方面更具独特眼光和长期投资意识。通过他们的参与,不仅能够扩大做市商队伍,还能提升做市的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市场的活跃度和稳定性。因此,建议积极研究股权和创投基金参与北交所做市的问题。
总之,根据《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将致力于建设高质量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通过一系列战略举措和措施的落实,推动北交所在资本市场中的作用及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助力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