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内容经过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的确认,确保没有虚假信息、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且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4,124,342股。 2.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号),同意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创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数量为24,760,000股,于2022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9,015,598股,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6,381,94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77.1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2,633,65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2.86%。

其中,19,076,670股限售股已于2023年6月15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6个月,共涉及25名股东持有的14,124,34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26%。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8月31日起上市流通。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的股本数量未发生任何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的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以及相关文件,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以下承诺: 1.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公司股东上海复星平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力鼎富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楹联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BioTrackCapitalFundI,LP、HermedAlphaIndustrialCo.,Limited、广发信德中恒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朗盛千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高能海银金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南岭慧业战略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天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沛坤菁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国发伍号产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硅谷火炬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市善宜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海南律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山、萍乡市勤道鑫控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珠海横琴兴锐远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熊佳、佛山弘陶佳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赖粒玉、汪诚、喻晶、邵栋: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或所持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中的较长期限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海创药业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4,124,342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