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简称“北交所”)设立两周年之际发布了《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份意见对于引领北交所高质量创新和稳健发展,以及更好发挥其在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意见》着重强调了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的大局观和系统思维。其中指出,“将健全市场功能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支持高水平科技创新密切结合起来,助力科技、产业和金融的良性循环。”这一指导原则不仅体现了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市场视野,也凸显了北交所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大型战略中的独特地位。
《意见》进一步提出了中长期目标,即在3到5年的时间内,构建新三板层层递进、上下联动、头部反哺、底层助推的发展格局,使北交所成为具有品牌吸引力和市场影响力的交易所,并带动新三板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蓬勃发展的孵化地、示范地和集聚地。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意见》明确了一系列战略举措。首先,在改善新增上市公司结构方面,要求北交所统筹包容性和精准性要求,促进能够支撑市场深度、体现市场优势、具有品牌效应的企业上市,从而使北交所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平台。此外,在优化发行上市制度安排方面,允许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直接在北交所上市,无需经过新三板的预科阶段。同时,要充分发挥新三板的监管优势和培育功能,优化申报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备案要求,并探索快速升级至北交所的制度安排。
另外,在改进和完善交易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加强特色交易机制的研究,扩大北交所做市商队伍,允许符合条件的新三板做市商参与北交所的做市业务,并丰富做市商库存股来源。这些措施有助于提升北交所股票交易的活跃度和平稳度。此外,《意见》还强调稳妥有序推进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并促进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联动发展,以形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合力。
总之,这份《意见》为北交所的高质量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路径,并为新三板与北交所的联动发展规划了光明的前景。同时,建议进一步研究特色交易机制、股权与创投基金参与做市等问题,以加强市场活跃度和平稳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