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郑重声明,本公告的内容经过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的审议确认,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如下:

新星轻合金材料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的信息

1.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262,2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22%。在本次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后,岩代投资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9,77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38.6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89%。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5,580,6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54%。在本次岩代投资股份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41,918,795股,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提供担保质押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32,148,795股,占持股数量比例为55.4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26%。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收到了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的一致行动人岩代投资的通知,了解到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 备注: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2023年8月31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2. 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 备注: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2023年8月31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3. 本次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4.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注: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2023年8月31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及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及具体安排: -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为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了质押股份,质押股份数量为32,148,795股,该可转债期限为六年,从2020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2日。 因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不存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 岩代投资不存在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6,735,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26.6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6%,对应融资余额为5,000万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及其一致行动人岩代投资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若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来应对风险。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同时,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事项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产生影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根据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投资者在投资时请注意相应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