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5月23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送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申请文件,并于2023年6月14日收到深交所的受理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收到深交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重组中止审核。

一、中止审核的原因 公司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审计报告财务数据基准日为2023年2月28日,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九条规定,申请文件所引用的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有效期为基准日后6个月内,即相关财务资料的有效期截止日为2023年8月31日。

由于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深交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重组中止审核。

二、中止审核对公司本次重组的影响 中止审核对公司本次重组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中止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关联交易通知的公告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全力协调各中介机构落实加期审计等相关工作,尽快完成财务数据更新并及时申请恢复审核。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该事项能否审核通过、予以注册,以及最终审核通过、予以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