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星轻合金材料公告:股份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情况

根据原文提供的内容,经过修改和重写,得到以下修订版: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董事会及所有董事郑重声明,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个别和连带责任。

重要信息提示: 1.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学敏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代投资”)持股量为25,262,2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22%。在此次质押展期和补充质押后,岩代投资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为9,77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38.6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89%。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75,580,6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54%。在此次岩代投资的股份质押展期和补充质押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公司股份数量为41,918,795股(其中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提供了32,148,795股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质押),占持股数量的比例为55.4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26%。

1. 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收到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岩代投资的通知,了解到他们部分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了质押展期和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1. 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备注: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2023年8月31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1.2. 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备注: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2023年8月31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1.3. 本次质押展期和补充质押无用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1.4. 股东质押股份累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2023年8月31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 2.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即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以及他们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和具体安排。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为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了32,148,795股的质押股份,该可转债期限为六年(自2020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2日)。 因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没有到期的质押股份。 2.2. 岩代投资在未来半年内没有到期的质押股份,而在未来一年内有6,735,000股的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26.6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6%,对应的融资余额为5,000万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和一致行动人岩代投资的信用状况良好,并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如果质押股份存在平仓风险,陈学敏先生和一致行动人将采取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 2.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和补充质押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和补充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治理产生影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是相互独立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也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和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没有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质押情况和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要求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23年9月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