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郑重承诺所披露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证监许可〔2023〕1057号”,本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80.00万张面值为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38,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这些债券将于2023年8月3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宏昌转债”,债券代码为“123218”。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6年,即从2023年8月10日(T日)至2029年8月9日。

宏昌电器科技公告:可转公司债交易出现异常波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分别为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80%,第五年为2.50%,第六年为3.00%。

二、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发行的“宏昌转债”连续两个交易日(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被判定为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三、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和现场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 2、公司未发现近期有任何可能或已经对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报道; 3、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并且内外部经营环境也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没有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截至2023年9月1日,“宏昌转债”收盘价格为226.512元/张,纯债溢价率为199.46%; 6、在本次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买卖公司可转债的情况; 7、没有导致可转债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或者重大风险事项。

四、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在本公告披露日之前,除了前述情况外,本公司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收到本公司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截至2023年9月1日,“宏昌转债”涨幅达到20%,最近两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43.69%; 2、经自查,公司没有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由于“宏昌转债”近期价格波动较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进行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