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最近起草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征求意见稿)》,该指引旨在明确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和向原股东配售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机制安排。此举的目的是引导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依法依规有序转让股份,吸引更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更好地平衡股东的需求与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同时维护创业板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基于《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该指引进一步明确了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的范围、参与要求、实施程序、信息披露和监管规定等方面的细节,以更加规范地引导股东通过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和向原股东配售方式减持首发前股份,并确保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业内专家认为,询价转让制度在促进上市公司早期投资人与长期投资者之间的投资衔接,缓解二级市场压力和提升投资者信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此举有利于减轻股东直接通过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所可能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减少对二级市场的影响;另一方面,此举有利于引入专业机构投资者,优化投资者结构,吸引更多的增量资金和长期资金进入市场,形成价值投资氛围,并提振市场信心。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贯彻最近中央政治局会议的精神,以“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为目标,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市场各方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基础制度,优化规则体系,夯实基础,以激发市场动能,提升市场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