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写后的文章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郑重声明,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获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季献华先生因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季献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742,400股,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462,400股,通过南通和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源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59%。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取得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董事误操作致公司股票违规减持及致歉公告

2023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

根据减持计划公告内容,季献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680,000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11%,其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680,000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680,000股。

二、本次违规减持的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截至2023年7月14日,季献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675,799股,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8%。

本次减持后公司发现,季献华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中应当通过和源投资减持的股份未通过和源投资进行减持,而是从其直接持有的股份中进行了减持,导致季献华先生本次直接减持公司股份数占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25.931%,超过其所本人直接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超出数量为60,199股。

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公司自查,本次违规减持系季献华先生对相关规则理解不充分所致,不存在主观故意或规避相关法律法规、承诺的意图。

三、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1、季献华先生向公司说明,其本次误操作行为并非主观故意,系因对规则理解不充分所致。季献华先生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减持事项的严重性,承诺后续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证券账户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谨慎操作证券账户,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诚挚道歉。

2、季献华先生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自愿将违规减持收益396,505元全额上缴公司。

3、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此事项,并及时核实了相关操作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