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再生资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资环)在7月19日晚发布了一份公告,宣布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生)的通知。根据通知,中再生于7月18日与公司股东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中再生)签订了一份《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协议,黑龙江中再生将以每股4.32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69,229,2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数的4.99%,转让价款总额为2.99亿元。
公告还显示,中再生持有黑龙江中再生56.67%的股权,而黑龙江中再生是中再生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表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再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25.84%增至30.83%,将超过公司总股数的30%。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股份转让是公司控股股东与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因此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变化,并且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该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条件。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周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