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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期权简称:洋JLC10 - 期权代码:037374 -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3年7月11日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08元/份 -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3,490.23万份 - 激励对象数量:1,041名 -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3年7月17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完成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5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的公示栏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3年5月9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4、2023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