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投、管、退”是创投业务的基本流程,能否顺利退出(000606)出是关乎其正向循环的重要一环。

国内企业普遍以上市敲钟为荣,将出售控制权视为一种“失败”,这是一种观念上的“藩篱”。

并购本身是一个纯市场行为,监管应以引导为主,建议适当放宽对科技型企业的估值要求。

实际上,在创投业务中,投资机构通常在一定时间后希望通过退出策略将投资变现。尽管“退”作为流程的最后一步,但它对创投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对于创业者和投资机构来说,成功退出意味着他们能够获得回报,并继续进行更多的投资。因此,能否顺利退出是创投业务的一个关键环节。

然而,国内企业普遍将上市视为成功的象征,而将出售控制权视为失败。这种观念上的“藩篱”使得一些创业者不愿意采取退出策略,而选择继续持有控制权。这种情况下,即使投资机构希望退出,创业者也可能不同意出售股份或控制权,导致整个投资不能变现。

然而,我们应该意识到,并购本身是一个纯市场行为。企业的成长需要资金的支持,而投资机构通过投资提供了这种支持。一旦企业实现了一定的增长,投资机构通过退出策略可以获得回报。因此,出售控制权并不应该被视为失败,而是一种必要的资本变现方式。监管机构应该以引导为主,适当放宽对科技型企业的估值要求,给予创业者和投资机构更大的空间和自由度。

并购的新潮

另外,对于科技型企业而言,估值是一个重要的指标。过高的估值要求可能会对创业者和投资机构造成压力,限制了创投业务的发展。因此,监管机构应该适当放宽对科技型企业的估值要求,创造有利于发展的环境。

总之,在创投业务中,“退”是最终目标,也是经营者和投资者追求的结果。为了保持创投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我们需要改变观念,将退出视为一种正常的资本变现方式。监管机构应该以引导为主,适当放宽对科技型企业的估值要求,为创业者和投资机构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只有通过合理的退出策略,创投业务才能循环良好,推动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