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将公众号"设为星标"以便及时获取更新内容!执笔|胡东辉
新股上市首日高开后低走,接着股价每天都在走低,从最高价61元一路下跌,几乎腰斩。这样的新股走势并不罕见,也没有引起太大的波澜。
然而,最近有一只股票因此而引发了巨大的争议。因为这只股票上市首日有大量的融券做空,而这些融券来自公司高管和核心员工在IPO时的资管计划。立刻激起了众怒,投资者认为公司高管在上市首日大规模做空自家股票,赚得盆满钵满,导致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巨亏。因此,他们要求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过证监会的调查,结果是没有违规行为。至于市场对相关融券规定是否合理的看法,需要进一步论证评估。
现在回头看这件事,其实市场各方的反应都有问题。
首先来看市场人士的谴责声音,很多人缺乏证券专业常识,他们没有理解融券的原理,就断定公司高管和核心员工在做空自家股票。他们仅仅根据股价从61元跌到33元的走势,看出了近一倍的差价,就认为公司高管赚得盆满钵满。
事实上,融券的出借方只赚取固定的出借费用,是不可能从二级市场的差价中获利的。如果连这个常识都没有,那就没有资格发表意见。
还有人说出借方要向借入方收取28%的费用。根据证监会的核查,这个资管计划的股票是出借给了证金公司,证金公司是代表国家的,所以出借费用肯定是很低的,费率28%是不可能的。
证金公司再转融券给了13家券商,共有124名投资者合规地从这些券商处融券卖出。这13家券商收取的费用肯定比证金公司高一些,但绝不可能达到28%,否则就是借贷行为,就不符合“依规”操作了。
那么,这个资管计划是否可能和融券借入方私下达成分成协议呢?不可能。
根据操作流程来看,这个资管计划是将股票出借给了证金公司,转融券给了借入方,中间已经经过了多道转手,不可能私下达成协议。
借入方从券商处融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还需要买回股票归还券商,这期间需要承担市场波动风险,不是稳赚不赔的。为什么要给这个资管计划分成呢?而且,借入方并没有直接从这个资管计划融券。
再说了,如果存在私下分成的情况,那就是违规操作了,把一件合规的事变成了违规,没有人会这么干。完全不可能。
关于这件事,公司方面的表态也存在问题。
本来这件事是完全合规的,公司方面可以坦诚地说明情况。但是公司在上证e互动回应时称,不存在大